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广东宅基地流转或先在“本镇”内推行。近日,《广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送审稿)》在广东省法制办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该送审稿中称,符合宅基地‘一户一宅’申请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购买本镇区域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房屋,并取得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城镇居民则被严禁购买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附着物。
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农村处处长冼频表示,若《广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最终出炉时宅基地的流转范围确认为在本镇范围内流转,这将是一个先行改革。因为若宅基地在本村范围内流转,范围太窄,流转有限。但是若范围过大,有可能存在圈地的问题。更重要的是,送审稿草拟规定了购买的门槛,规定了4种情形可购买,这个门槛政策指向了“为了解决住房问题而买宅基地,而不是为了房地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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